6月9日19:00,2-3-3连队党团活动在宝山校区BJ304教室顺利举行。本次党团活动结合连队由法学院男生和环化学院男生组成混合连队的特点,邀请法学院颜士鹏副教授走进军训,为2-3-3连队学员做“中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实践”讲座,讲座由2-3-3连带教老师、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邹权副研究员主持。
颜士鹏副教授通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念、诉讼主体和诉讼内容向环境学院和法学院的参训同学进行讲授。颜教授首先依据“云南绿孔雀案”、“江苏泰兴化工废水”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经典案件来引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念,并向同学们区分了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接着颜士鹏副教授依托于“云南绿孔雀案”的诉讼主体——环境公益组织“自然之友”,为大家介绍我国环境公益组织作为诉讼主体的条件。并继续介绍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这两个环境民事诉讼主体及各自的资格确定要件。
最后,颜士鹏副教授讲述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并与参训学生就“云南绿孔雀案”的核心诉求展开讨论交流。
讲座在参训学员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同学们纷纷表示,本次党团活动结合混合连队学生的特点和专业背景,讨论学术热点,大家收获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