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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共青团上海大学法学院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成功召开

创建时间:  2023/10/28  李鑫玉   浏览次数:   返回

10月27日中午,共青团上海大学法学院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宝山校区东区4号楼模拟法庭召开。校团委副书记姜晓庆,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副书记黄丽娜,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国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伟,法学院团委副书记杨晓彤,法学院本科生辅导员王琦以及七十余名学生团员代表出席。会议由学院团委书记林建玲与团委委员、2021级研究生李金城主持。首先开始的预备会议,由全体代表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海大学法学院第十一次团代会会议议程(草案)》。

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共青团上海大学法学院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开幕式正式开始。由上海大学校团委副书记姜晓庆老师致辞,表达了对我院团委工作的大力支持,并对法学院团委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指导下取得的多项工作成绩表示肯定。姜老师表示:法学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面对机遇与挑战,要坚定政治站位,紧跟时代要求,深刻把握社会发展规律和青年学生特点,进一步推进共青团事业的科学发展,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引导青年学生争做新时代好青年。

随后,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副书记黄丽娜老师致辞。黄老师表示,在过去的时间里,作为兄弟院系团委见证了法学院团委着力加强团员青年的素质建设,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积极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各团支部在上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领导下,坚持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履职尽责,默默奉献。借此机会,黄老师向法学院团委取得的成绩表示崇高的敬意,并预祝上海大学法学院共青团工作更上新台阶。

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国明致辞。他首先祝贺本次团代会的顺利召开,感谢校团委一直以来对法学院共青团工作的关心、指导和帮助,感谢兄弟学院对法学院共青团工作的大力支持,并向全院青年团员致以亲切的问候。徐书记表示:法学院第十届团委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学院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青年人才生力军的作用,带领法学院青年团员开展了丰富多彩又卓有成效的工作。徐书记代表学院党委,向全体团代会成员、学生干部和即将产生的新一届团委提出四点希望:第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对青年的政治引领;第二,要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子树立远大理想,担当时代责任;第三,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尽心尽力服务好青年;第四,要锤炼优良作风,脚踏实做好青年工作。

开幕式结束,第一次正式会议开始,全体起立,奏唱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由法学院团委书记林建玲老师作题为《在民族复兴新征程上绽放青春梦想为培养敢想敢为、善作善成的新时代好青年而努力奋斗》的法学院第十届团委工作报告。

报告结束后,会议依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共青团上海大学法学院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进入竞选环节,法学院第十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依次上台进行了精彩的竞选演讲。

本次代表大会设监票、计票环节,竞选演讲结束后,在监票人的有序组织下,全体代表慎重地投下了自己宝贵的一票。

在大会总监票人王天阳的主持下,经过现场代表的无记名投票,会议公布了选举结果:王琦、朱杏子、李稼彤、杨晓彤、柴金潇、敬一嘉、赖瑾妍七位候选人当选共青团上海大学法学院第十一届委员。

在闭幕式上,由全体代表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海大学法学院第十一次团代会决议》。

随后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伟老师致闭幕词,表达了对新当选的共青团委员会全体委员的殷切期盼,同时对各位团员、团员干部提出要求。于老师表示:广大青年团员和团组织要提高站位,自觉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要以孜孜不倦的精神求索新知,要以锐意创新的激情投身实践;各位团员干部要守正创新,继承做好已有的活动品牌,提高工作水平,同时创新工作方法,打造新的工作特色,努力创造更好的发展成绩;各级团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激励青年在推进跨越发展中建功立业,推动团的事业不断取得新进步。

大会在激昂的《国际歌》中圆满落下帷幕。以此次代表大会的顺利举行为起点,上海大学法学院新一届团委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校团委和法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用青春、智慧和汗水,为开创法学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图文:研究生团总支 巫锦锋、李茜、曹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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