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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上海大学法学院与宝山区人民法院举行合作签约仪式

创建时间:  2023/11/19  李鑫玉   浏览次数:   返回

2023年11月17日下午,宝山区人民法院与上海大学法学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上海大学宝山东校区法学院模拟法庭成功举行。宝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隽,商事审判庭副庭长曲劲松、政治部组长胥轶,上海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伟,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袁真富,上海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王勉青、上海大学法学院学科建设与对外联络办公室主任贺斌和上海大学法学院师生代表出席本次仪式。仪式由袁真富副院长主持。

仪式开始,袁真富副院长致欢迎辞,在回顾宝山区人民法院与上海大学法学院悠久的合作历史后,对两家继续合作签约掀开新的篇章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祝贺。上海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伟和宝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隽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

吴隽主任表示,宝山区人民法院与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已长达十余年,如今从1.0升级为2.0的深度合作。双方将继续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新时代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树立合作典范。在上海高院统一组织的上海法院首批实习法官助理项目中,上海大学法学院有5名同学被选派到宝山法院作为实习法官助理进行培养,法院将为学生提供宝贵的实践机会,支持学院人才培养工作。

于伟副书记表示,此次宝山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合作签约是“天时、地利、人和”的生动体现。此次双方的合作签约,是两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彰显了两院积极响应贯彻中央精神和法治中国建设要求的行动自觉。上海大学本部校区地处宝山,为双方的合作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两院有深厚的历史合作基础,各方面互动合作密切,此次合作签约将进一步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为国家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最后,签约双方代表进行合影留念,本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圆满结束。

签约仪式结束后,“枫桥式人民法院”进校园——宝山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活动在模拟法庭举行。法学院50余名学生代表在庭审现场旁听,亲身感受真实的审判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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