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泮池法学论坛第38期:法学热点问题纵论——兼论法学学术论文的选题与写作

创建时间:  2019/11/02  侯文婷   浏览次数:   返回

2019年11月2日上午9点,上海大学法学院泮池法学论坛第38期在法学院504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为《法学论坛》杂志副主编吴岩、《江西社会科学》杂志副主编叶萍和《湖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委会副主任罗渊,评议人是《东方法学》杂志编辑部主任胡鹏。讲座主题为“法学热点问题纵论兼论法学学术论文的选题与写作”,此次讲座由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文学国主持。

讲座现场

首先,吴岩副主编对《法学论坛》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并对当下各个部门法中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概括。对于论文写作,吴岩副主编强调首先要做好选题工作,选题内容在创新的同时须密切联系新的热点问题,结合自己的兴趣充分考虑选题的方向和范围。其次,要注意一级标题与二级标题之间的关系,讲究谋篇布局,以便合理安排文章的篇幅。最后,要对于文章要进行反复的修改,在修改中更正错误,完善论证。

其次,叶萍副主编简要介绍了《江西社会科学》杂志的发展历史以及对发表文章的要求。她讲到,《江西社会科学》对于法学论文的采编主要集中于热点前沿问题,侧重讨论问题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具体到论文写作,叶萍副主编主要从文章题目的设定、文章摘要的书写、关键词的选定以及文章选题的限制方面向大家进行了介绍。

接着,罗渊副主任介绍了《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的概况,然后分享了论文写作的具体技巧。对于学术论文的写作,罗渊副主任认为选题一定要“新”,要充分结合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来体现选题的价值性。另外,要保持所写论文的学术性和专业性,提升论文的理论高度。

最后,胡鹏主任从论文选题和写作等方面进行了总结评议,并对以下几点进行强调:一是题目必须提炼文章的核心观点,做到新颖并且精炼;二是标题、摘要和引注要符合学术规范;三是文章内容要有自己的见解,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精”;四是在投稿时注意文章须契合杂志的办刊方向和主题,这样才能提高投稿的发刊率。

各位嘉宾发言结束后,同学们结合本次讲座主题积极提问。最后,文学国院长对本次主题讲座进行了总结。本次讲座中四位嘉宾分别就法学热点问题以及法学学术论文的选题与写作向大家进行了详细而全面的讲解,同学们都受益匪浅,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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