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动态 - 正文

长三角法治乡村建设联盟在苏州吴江成立

创建时间:  2019/11/29  侯文婷   浏览次数:   返回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和长三角一体化两大重大国家战略,推进长三角全域法治乡村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2019年11月19日,在上海市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家国智库、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上海大学法学院城镇发展与乡村振兴法律应用研究中心共同主办了法治服务乡村振兴(长三角)研讨会。在此次研讨会上,家国智库倡议发起成立了长三角法治乡村建设联盟,联盟秘书处设在家国智库上海中心,联盟得到了来自国家农业农村部、上海市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安徽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上海大学法学院、《东方法学》杂志社、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等机构专家和领导的大力支持,大家纷纷签名成为联盟首批联合发起共建人。

家国智库理事长叶伟春表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都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乡村重大任务,国家也在抓紧研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也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并进入到全面深化的关键阶段,一市三省决心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民主法治等各个领域推动一体化发展新进程,而苏州市吴江区坐落在国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在此成立“长三角法治乡村建设联盟”意义重大。据家国智库理事长叶伟春介绍,长三角法治乡村建设联盟未来将征集更多长三角地区为主的地方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从事乡村法治研究的专家教授、法治乡村实业从业者、法治媒体记者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士加入,未来联盟的主要工作是组织乡村法治规划编制与课题研究,提供立法建议和政策解读服务,构建专家智库人才支撑体系,制作乡村法治教育宣传产品,开展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与培训,组织巡回交流研讨,提供优秀经验互鉴,开展研学互访交流,引导干群学法守法,深入服务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农村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上海市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会长、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文学国表示,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将推动“开门办会”,更多地与三省的乡村法治领域的专家领导交流合作,并加强与地方司法实践部门的合作,积极支持联盟的工作,推动长三角法治乡村建设联盟越办越好。

上一条:法治服务乡村振兴(长三角)研讨会成功举办

下一条:“弘扬宪法精神,培养法治意识”上海大学法学院首届法治文化节顺利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