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泮池法学论坛第61期:保险法上如实告知义务的技术解决方案

创建时间:  2020/09/16  于迎楠   浏览次数:   返回


9月14日18:00,上海大学法学院泮池法学论坛第61期在东区法学院504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为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韩长印教授,题目为“保险法上如实告知义务的技术解决方案”。与谈人为上海大学法学院张秀全教授、李立新副教授。上海大学法学院崔文玉教授担任主持人。



首先,韩长印教授对保险独有的法律特征作了介绍,他认为保险合同属于射幸合同,保险产品不同于一般产品,其目的在于获取一种人身财产的保障。在对保险的法律性质简要介绍后,韩长印教授通过定额给付保险及车险涉及的两则案例对现行保险法确立的各项原则一一介绍。

其次,在对两则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后,韩长印教授对现行保险法律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探讨,他认为现行立法并未在赔付方式上对保险种类划分,而实践中出现的中间型定额给付保险又难以归入现行保险分类,因而中间型给定额给付保险易常使危险管理和司法裁判陷入消极被动。此外,韩长印教授认为现行保险法对营运车辆和家用车辆的划分是机械化的全有全无,而顺风车等共享车辆却难以被机械划分为营运车辆抑或家用车辆,这种机械划分实质上违反了对价平衡原则,也阻碍了共享网约车的发展。

接着,韩长印教授提出通过技术化解决方案解决上述问题,在中间型定额给付保险引发的主观危险问题上,韩长印教授主张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定额保险的契约危险因素,同时建立相应的信息共享平台,允许各保险公司互相查阅被保险人的定额保险信息。在车险引发的对价平衡问题上,韩长印教授主张基于车辆使用里程,事故与以及具体的驾驶行为确定车险保费与保险金额,强调保险通知义务向调查义务回归。


最后,与谈人张秀全教授与李立新副教授也对通过技术型方案解决保险法如实告知义务的方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技术型方案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完善法律的有益方式。讲座的尾声,现场同学就“技术方案如何现实落地”、“如何实现隐私保护与驾驶行为手机的平衡”等问题积极提问,韩长印教授耐心为大家一一解答,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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