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法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党团荣誉评选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3/12/07  杨晓彤   浏览次数:   返回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钱伟长教育思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励先进,选树典型,根据《上海大学法学院学生党团荣誉评选办法》等相关规定,法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党团荣誉评选工作即日起启动,特将此次评审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法学院优秀团员、法学院优秀党员、法学院优秀团务工作者、法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个人);

法学院优秀团支部、法学院优秀党支部(集体)。

二、评审对象

法学院全体在籍在册本科生、研究生党员和团员。

三、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12月07日-12月15日,学生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表,同时将相关证书、证明等复印件最晚在12月15日下午17点前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各辅导员处。本研思政辅导员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和资格审查,形成汇总材料。

2.学院评审:12月15日-12月22日,学院成立法学院学生荣誉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汇总材料进行评选。

3.学院公示:12月25日-12月29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4.荣誉表彰:预计2024年01月召开学生年度荣誉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等。



附件:关于印发《上海大学法学院学生党团荣誉评选办法》的通知



上海大学法学院

2023年12月7日

上一条:上海大学法学院2023年度“上金所”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上海大学法学院“上金所”奖学金评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