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钱伟长教育思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励先进,选树典型,根据《上海大学法学院优秀学生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等相关规定,法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个人和集体评审工作即日起启动,特将此次评审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法学院优秀学生、法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法学院年度法学之星(个人);法学院优秀班级、法学院年度法学之星(集体)。
二、 评审对象
评选对象为2024-2025学年在我院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和学生集体(2024级原大类分流本科生、2025级新生不参与此次评选)。
三、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11月7日-11月14日,学生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表,同时将相关证书、证明等复印件最晚在11月14日下午17点前提交至各辅导员处。本研思政辅导员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和资格审查,形成汇总材料。
2.学院评审:11月15日-11月30日,学院成立法学院学生荣誉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汇总材料进行评选,并对评审结果在本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3.荣誉表彰: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等。
2024-2025学年法学院优生优干荣誉评选办法和相关申请表格详见附件
上海大学法学院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