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泮池法学论坛第14期《当前金融犯罪的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成功举行

创建时间:  2019/03/04  侯文婷   浏览次数:   返回

2019年3月1日下午1点,上海大学法学院“泮池法学论坛”第14期在法学楼404会议举行。本次论坛由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张建副会长兼秘书长主讲,题目是《当前金融犯罪的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上海大学法学院张开骏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赵辉副教授、王林林讲师、上海政法学院骆群副教授担任与谈人。学校部处老师和我院本科生、研究生共计六十余人聆听了报告。

报告包括当前金融犯罪的状况、金融犯罪的演化过程和含义、金融犯罪的刑法调整三个部分。

张建副会长提出,随着金融的外延不断扩大以及网络时代的到来,金融犯罪在案发数量、涉案人数和涉案金额等方面,都逐渐扩大和提高。当前金融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P2P等形态的金融犯罪突出;线上、线下的共振效应明显;具有群体性特征;集资人的隐蔽性强,善于包装营销;集资新模态不断涌现;金融机构内部和外部人士勾结作案较多;金融犯罪有完善的组织架构;金融犯罪人员的年龄集中在中青年。与此同时,电信诈骗等普通金融犯罪仍然存在。

张建副会长指出,我国1979年刑法对金融犯罪只作了简单规定,之后单行刑法、1997年刑法和刑法修正案对金融犯罪作了大规模的修正完善。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金融犯罪原来主要是伪造、变造货币,购买、持有假币等货币犯罪,然后出现了信用卡犯罪,如今发展为网络金融犯罪,不断涌现出很多新问题,例如P2P、套路贷案件等。

张建副会长认为,金融犯罪中刑民交叉问题复杂,刑事司法关系到社会民生,需要理智、敏锐加上符合逻辑的思维去分析判断。金融犯罪的刑法适用,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犯罪人数较多的金融犯罪案件,为了实现司法公正,要在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均衡原则的前提下,定罪量刑时对犯罪人区别对待,以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张开骏副教授作了讲座小结。他提到上海正在努力打造中国的金融中心,金融业发展迅速,涌现了不少金融新业态,并且推出了诸多金融创新举措,但是有的也潜藏着法律风险,所以金融犯罪形势在上海尤其突出,给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提出了很多新课题,需要我们今后多加关注和学习研究。最后,本次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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