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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的新机遇:上海大学法学院第六期“泮池法学实务论坛”举行

创建时间:  2024/11/27  杨晓彤   浏览次数:   返回

2024年11月26日下午,上海大学法学院第六期“泮池法学实务论坛”在宝山校区法学院304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的主题为“非洲的新机遇”,主讲嘉宾为达之路国际控股集团董事长、达之路非洲投资高峰论坛创始人何烈辉博士。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凤章教授、学院学科建设与对外联络办公室主任贺斌,本研20余名同学参加讲座。讲座由上海大学法学院李智教授主持。

何烈辉老师从非洲市场广泛、提供跨国服务注意的部门法律和注重实地考察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首先何老师介绍了非洲市场巨大。非洲人口基数大,人口结构年轻,处于发展过程中,这为企业到非洲发展提供条件。此外,中非合作论坛的举办和鼓励中国企业到非洲投资等优惠政策也提供了机遇,可谓“非洲是块热土”,但如何把握机会还是因企业而异。其次,提供跨国法律服务,熟悉当地公司法、税法、劳工法等部门法非常重要。了解非洲相关法律后,可以为中国企业到非洲投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提供合适的公司架构、保险建议和处理劳工纠纷等。此外,也需要了解国家之间缔结的司法协定,如对于国际双重征税问题,我国和非洲部分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司法协定。最后何老师强调了实地考察的必要性。非洲产业发展和我国相比差异较大,非洲产业门槛低,产业互补性强,了解二者之间的差别对于我国企业到非洲发展很有价值。例如之前很多上海企业倾向于欧美市场,江浙企业多喜欢非洲市场,近两年中美、中欧关系和非洲市场自身的优势吸引越来越多的上海企业到非洲开拓。

在与谈环节,李智教授进行了交叉评议,分享了到非洲的个人经验以及律所高级合伙人向李智教授咨询到非洲国家进行投资的建议。何烈辉老师与到场师生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例如对“适当超前是有必要的,但不能过分超前”前半句的理解。何老师说上海洋山港码头无人操作,但是非洲一些国家人力、财力难以支撑无人操作,不需要像洋山港这么超前,可以在现在的基础上进行发展,适当超前以保持优势。对到非洲发展的企业公司形式选择的考量,何老师认为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公司产业,绝大部分到非洲的企业所从事的都是传统行业;二是规模,大规模的企业采用股份有限公司,小规模的企业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更小的则选择个体户经营;三是投资方的情况,了解具体的发展规划,进行持续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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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李智教授对会议内容进行了总结,鼓励更多同学研究非洲相关内容。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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