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学 - 信息公告 - 正文

上海大学法学院2025年研究生转专业(业务考核)工作方案

创建时间:  2025/05/07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上大研〔201919号)及相关法律和政策文件,结合《上海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研究生转专业工作,确保公正公平。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2、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转专业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

2、法学院成立由分管副院长、教学秘书等组成的研究生转专业工作组,全过程负责实施转专业的申请资格审查、业务考核的笔试和面试等工作。

3、法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业务考核

(一)业务考核程序与内容

申请转专业的研究生,须通过严格的业务考核。业务考核程序和内容包括:

1.笔试:按拟转入专业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课科目进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

其中:

2025年转入法学硕士的笔试专业课科目为:法理学、民法学、宪法学、刑法学。

2025年转入法律硕士的笔试专业课科目为:刑法、民法、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面试:由拟转入专业的导师组成考核小组,重点考察申请者的专业素养、研究潜力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合格的,可以在法学院选择导师。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和英语。

前述业务考核程序和内容适用于任何学院、任何专业申请转入法学院者。

(二)业务考核时间和地点

转专业受理通知时间:20255月上旬

业务考核笔试时间:2025527

业务考核面试时间:2025529

笔试和面试地点为法学院,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结果及后续事宜

业务考核中的笔试和面试,任何一项未合格的,申请者的转专业申请不予通过。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通过。

申请者在接到面试合格通知后1个月内未确认拟转入专业导师的,转专业申请不予通过。

转专业后按照新专业学制重新计算预毕业时间。

转专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从入学时间计算,转专业后应按新专业培养方案和导师要求重新制定培养计划,论文已开题的须重新开题,并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

五、信息公开

学院联系电话:021-66132117,电子信箱:shdxfxy@163.com

转专业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021-66133932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海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上大研〔201919号)《上海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和政策文件办理。


上海大学法学院

2025430




下一条:法学院学位授权点邀请校外专家来校开展自我评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