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本科)安排

创建时间:  2021/06/28  李薇玲   浏览次数:   返回

夏季学期实践教学是我校本科教学培养计划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包括社会调查、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等,根据上海大学实习相关的规定和教务处相关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特殊情况,学院根据学科特色及专业特点,将夏季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践教学时间安排

1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为期四周,时间:6月21日至7月16日

22020级分流后到法学院,夏季学期实践教学为期两周,时间:7月5日-7月16日

二、实践教学安排要求

12018级等大三同学: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进行专业实习(2),参与校友走访、校友信息收集等相关工作。

22019级等大二同学: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进行专业实习(1),参与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工作,实习法律相关事务。

32020级等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进行认识实习,学院将进行各教研室见面会、校友讲座、检察院参观的活动。

三、实践教学需上交材料

实习结束后,请认真做好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上海大学(校外)实习报告》和《上海大学(校外)实习日记手册》于7月16日前上交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具体上交方式和相关负责老师安排再行通知。相关材料要求如下:

上海大学(校外)实习报告

说明:1、专业实习(2)的“实习单位指导人员评语”、“考勤记录”、“实习成绩考核”和“总评成绩”等由学院带队老师负责安排填写。

2、专业实习(1)的“实习单位指导人员评语”和“考勤记录”由实习单位负责人填写,“指导人员”签名处须敲单位公章

以下“实习成绩考核”和“总评成绩”后续由学院带队老师填写。

3、认识实习的实习报告不需要敲章,“本校带队(指导)教师评语”及以下内容由学院负责老师填写。

上海大学(校外)实习日记手册

说明:实习日记按天数进行详细记录,写实习期间的工作内容,及结合专业特点,谈自己的思考感悟等。

法学院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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