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题目1:论特殊区域环境公共利益与合同效力——兼评四川金核公司与新疆临钢公司合作勘查协议纠纷案
报告人:刘思扬 上海大学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
评议人:余兆然 上海大学法学院2018级研究生
报告题目2:电信服务合同中知情权与告知义务的研究——“郑传新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评释
报告人:肖 静 上海大学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
评议人:沈佳燕 上海大学法学院2018级研究生
报告题目3:合同双方均迟延履行义务时的解除权认定——“兰州滩尖子永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与爱之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评释
报告人:夏颖琦 上海大学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
评议人:王佳伟 上海大学法学院2018级研究生
点评嘉宾:陈吉栋 上海大学法学院讲师
李晨光 上海大学法学院讲师
主持人:刘 颖 上海大学法学院讲师
时间:2019年5月19日18:00-21:00
地点:上海大学法学院504会议室
案例研读会欢迎所有老师莅临和同学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