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上金所”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我院拟开展2023-2024学年上海大学法学院“上金所”奖学金评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上金所”自强不息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四个等级;
2.“上金所”综合贡献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二、评审对象
“上金所”自强不息奖学金为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和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上金所”综合贡献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和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申报条件
(一)“上金所”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二)“上金所”奖学金评选的具体条件
1.“上金所”自强不息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在学习上进步较快、在生活中励志奋发且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奖励等级和奖励标准如下:
本科生:课程成绩排名在年级内本专业排名前20%(含),一等奖(2000元);课程成绩排名在年级内本专业排名前20-40%(含),二等奖(1000元);课程成绩排名在年级内本专业排名前40-60%(含),三等奖(800元);鼓励奖若干(500元)。
研究生:课程成绩平均分与科研成果分总分排名在年级内本专业排名前10%,一等奖(2000元);课程成绩平均分与科研成果分总分排名在年级内本专业排名前10-20%(含),二等奖(1000元);课程成绩平均分与科研成果分总分排名在年级内本专业排名前20-40%(含),三等奖(800元);鼓励奖若干(500元)。
2.“上金所”综合贡献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综合贡献奖学金名额共60个,本科生和研究生各30个,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分别进行评选。根据综合贡献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定标准参照法学院学生综合贡献分评定细则),一等奖10名(2000元,本科生、研究生各5名);二等奖20名(1000元,本科生、研究生各10名);三等奖30名(800元,本科生、研究生各15名)。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1、2024年11月29日-12月6日:学生填写相关申请表后向年级辅导员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2024年12月7日-12月13日:“上金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3、预计2025年3月:举行颁奖典礼。
4、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年级辅导员。
附件1:《上海大学法学院“上金所”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附件2:上海大学法学院“上金所”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
附件3:上海大学法学院“上金所”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附件4:上海大学法学院学生综合贡献分评定细则(本科生)
附件5:上海大学法学院学生综合贡献分评定细则(研究生)
附件6:上海大学法学院“上金所”奖学金综合贡献分评定申请表
上海大学法学院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