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申请,基层民主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法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个人和集体评审结果已经产生,根据评审工作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6日。
如对评审结果存有异议,请联系法学院杨老师,电话:66135103
办公地址:法学院207办公室 邮箱:xiaotong7208@shu.edu.cn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
上海大学法学院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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