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多斯·奴苏布坚同学:
因学院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并向你发放《预退学通知书》,故通过本公告向你发放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向你发放《预退学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大学法学院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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