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申请,学院初评,2021年秋季奖学金评审结果已经产生,根据评审工作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1月16日-11月18日
如对评审结果存有异议,请联系法学院公老师
联系人:公老师
联系电话:66138300 电子邮箱:gongjianhuajin@163.com
具体名单详见以下附件:
上海大学法学院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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