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法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根据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上大研工[2021]22号文)的精神和《法学院关于评选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实施细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评选条件:详见《法学院关于评选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实施细则》。
评选对象:法学院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和2020级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
评选名额:上海市优秀毕业生8名,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13名。其中,根据专业实际,在符合评审规则的前提下,2020级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市优秀毕业生不超过1名、校优秀毕业生不超过2名。
二、评选机构
法学院成立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徐国明
副主任:于伟、袁真富
委员:刘俊敏、杨晓彤、江晓双、龚芮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截点
1.2021.12.22--2021.12.27学院根据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征求学院研究生工作相关负责人等意见,公示《法学院关于评选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实施细则》;
2.2021.12.28---2021.3.12.30下发通知,听取导师意见,个人申报填写《法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附件2)及全部支撑材料交至所属党支部书记处,由党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召开支委会对“附加分”涉及的各类活动进行认定,认定结束后所有材料由党支部统一交至法学大楼207室杨晓彤老师处;
3.2021.12.31---2022.1.4根据《法学院关于评选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实施细则》,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社区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排序,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上报评审委员会;
4.2022.1.5---2021.1.12评审委员会评审,讨论确定最终人选并进行公示7天,候选人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一式三份)并递交至法学大楼207室杨晓彤老师处;
5.2021.1.13公示无异议后,所有材料汇总上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申报材料
1.《法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
2.成绩单
3.论文发表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在学校各职能部门、组织和社团担任学生助理、学生干部的需提供证明;参加校、院各类活动的证明由党支部书记统一提供
6.研究生学生活动记录卡(红卡)复印件
注:所有材料必须本着诚信的原则,如有虚假情况,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
1.法学院关于评选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实施细则
https://law.shu.edu.cn/info/1131/4317.htm
2.法学院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3.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法学院奖学金评选科研成果计分细则
上海大学法学院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