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1点,上海大学法学院“泮池法学论坛”第22期在东区法学院504会议室举行。本次论坛的主讲人是来自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杨庆峰教授,讲座的题目为《将人工智能道德化:关于AI法律责任的本体论基础》。上海大学法学院陈吉栋博士担任主持人。

首先,杨庆峰教授通过对AI index报告及其问题、MIT的尝试、MIT人工智能伦理研究、斯坦福的课程的讲解来探讨了AI法律责任问题的背景。
其次,杨庆峰教授讲解了与AI相关的案例及其法律问题,其中案例包括索菲亚的法律主体地位、送餐机器人的“劳动权利”、Uber致死案的法律责任问题和法官眼里的Al agent,杨庆峰教授指出上述案例涉及到的问题包括AI的主体性问题以及AI的决策的根据是什么。
接着,杨庆峰教授介绍了将AI道德化的几种形式,主要包括作为虚拟主体的GAN和作为道德主体的AI。
最后,杨庆峰教授以自动驾驶汽车为例,通过对自动驾驶汽车是系统还是主体、自动驾驶汽车是强AI还是弱AI、自动驾驶汽车是可解释性AI吗、自动驾驶汽车是agent还是subject、自动驾驶汽车的行为是理性行为吗和自动驾驶汽车的行为是自主决策吗这几个问题的讨论来讲解了AI法律责任的本体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