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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第二课堂第八讲:儒道互补与中国诗歌的精神: 以陶渊明为例

创建时间:  2020/06/28  公建华   浏览次数:   返回

5月29日,上海大学文学院李翰副教授应邀作客法学院第二课堂,以“儒道互补与中国诗歌的精神: 以陶渊明为例”为题为法学院学生上了一堂精彩纷呈的思政课。

李老师首先从儒道的“一体两面”开始,“儒”和“道”是先秦在百家争鸣的这样一个文化轴心时代所出现的两大重要的文化流派,并结合相关儒道两家的文章论著进一步阐述儒中有道,道中有儒,并指出“一体”主要是对于真善美一种绝对美好的社会理想和人生价值的这样一种追求,并且在能够实现这种追求时,他们就可以去服务社会,可以效力于朝廷,可以去做官。接着通过李泽厚的《类的历程》《华夏类学》讲解了“儒道互补”是如何作为现代思想、美学的学术术语。

其次,以陶渊明为例进一步分析儒道互补与中国诗歌的精神,从主客观两个方面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给同学们讲述了陶渊明的归隐之因,并指出他的隐居是他对生活的热爱,是他积极人生态度和旺盛的生命力的体现。

最后,李老师给学生讲述了哲学的融解与慰藉,进一步来讲“儒道互补”对于中国文化和中国知识分子思想的影响。通过《文心雕龙》具体分析儒道互补与诗的“持”。指出中国诗歌最高的一个审美风格是中和之美,是文质彬彬,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是要保持一个“度”,中国诗歌的度就是因为诗人的“持”,诗人能够保持内心的一个平衡,精神的一种健康的状态。

(本课程PPT和录播视频已上传到学习通“法学院第二课堂”课程,课程邀请码请联系辅导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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