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职称
教授
研究领域
经济法学
办公地址
上海大学法学院
联系方式
libj26@163.com
教育经历
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安徽大学经济系国际贸易专业毕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期间因学习成绩优秀跳级一次);
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安徽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硕士学位;
2007年9月至2012年7月,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毕业,取得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2002年5月至2021年1月,安徽大学法学院工作,并于2010年被聘任为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1年1月至今,上海大学法学院工作。
科研项目
作为负责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城乡化进程中的建设用地指标制度研究》、教育部项目《非政府组织法律问题研究》、民政部项目《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研究》、司法部项目《残疾人社会保障基金法律规制研究》及多个横向项目。
科研成果
论文
[1] 行业协会自治权之程序规制[J]. 行政法学研究. 2013(02): 9-14.
[2] 论行业自治的合法性[J]. 理论学刊. 2012(11): 93-97.
[3] 标准化中专利权滥用行为的法律规制[J]. 知识产权. 2011(06): 67-70.
[4] 经济转型中的国家标准化政策选择[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1(04): 100-107.
[5] 行业协会自治权性质探析[J]. 政法论坛. 2010(04): 189-191.
[6] 论行业协会自治权的权源及其性质[J]. 学术界. 2010(07): 75-82.
[7] 论破产程序中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实现[J]. 财贸研究. 2010(01): 153-156.
[8] 论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地位[J].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4): 97-98.
[9] 非政府组织发展困境的制度性因素分析及制度重构[J]. 中国行政管理. 2009(02): 83-85.
[10] 企业破产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问题[J]. 法学论坛. 2009(04): 140-145.
[11]论经济法的定义 江淮论坛[J]. 2009(01): 118-122.
[12] 论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J]. 政治与法律. 2007(03): 147-151.
[13] 论行业协会的经济法主体地位[J]. 法学评论. 2006(01): 63-69.
[14] 契约法中的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J]. 学术界. 2005(06): 250-252.
[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经济法性质[J]. 经济研究参考. 2005(19): 44-48.
[16] 打破僵局 公平分配——对一起有限责任公司非破产清算案的思考[J]. 安徽大学学报. 2004(02): 152-156.
[17]经济法教学的现实困境与理性思考[J]. 中国大学教学. 2014(04).
[18]土地整治中宅基地退出激励机制[J]. 政法论坛. 2015(04).
[19]从静态模式到动态分析---建设用地指标交易监管机制的完善[J]. 学术界. 2017(03).
[20]论土地整治中新增耕地使用权的制度完善[J]. 山东社会科学. 2017(05).
[21]三权分置背景下土地经营权法律属性思考[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5(06).
[22]建设用地指标耦合机制的现实生成与路向析论[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49(02).
[23]建设用地指标法律属性的重释与厘定[J]. 汪莉. 法学评论. 2022(04).
著作
1.《行业自治与国家干预》,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独著。
2.《农村土地整治法律规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一作者。
3.《承包土地经营权与农房抵押登记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第二作者。
教学情况
承担本科生《破产法》教学工作
承担研究生《经济法》《信托法》教学工作
承担硕博士研究生《法学前沿》教学工作
指导经济法学位硕士生、博士生及法律硕士研究生,其中已毕业博士2人,已毕业硕士35人。
奖励情况
指导学生以《“村改居”后“三资”增值问题的现实考察——以马鞍山市社区为例》为作品分别获得2015年第六届安徽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竞赛一等奖和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举办的第16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竞赛三等奖。
2016年项目“承包土地经营权与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登记问题”研究报告获国土资源部王广华部长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