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人民法院与上大知产学院举行协议签约暨知识产权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创建时间:  2025/07/18  知产学院   浏览次数:   返回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院校合作交流,推动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入融合,携手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6月27日上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区人民法院”)与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以下统称“上大知产学院”)联合举行关于加强院校合作强化知识产权实践研究合作协议签约暨知识产权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全景.jpg  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袁真富,普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亚玲出席活动。活动由普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吴大成主持。普陀区人民法院干警代表、上大知产学院师生代表参加活动。

图片  会上,双方共同揭牌成立知识产权教学实践基地并签订合作协议。双方还就知识产权实践研究、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等方面展开座谈交流。

上大知产学院与普陀区人民法院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多次联合举办知识产权领域研讨活动,上海大学多名专家学者加入了普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家智库,被聘请为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普陀区人民法院作为上大知产学院的教学实践基地,多年来持续接收学院学生开展实习、实践活动。

本次合作协议签署与教学实践基地成立,以双方既有合作为基点,推动合作内容向纵深发展、合作领域向多元发展。双方将充分发挥在涉外法治研究、司法审判实践、法治人才培养、理论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术交流、理论研究、实务研讨、资源共享、合作培训、实践教学、法治宣传等领域展开全方位合作。

  “此次合作是高标准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有效途径,也是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互促互鉴的鲜活样本。”袁真富表示,期待双方进一步拓宽合作维度充分发挥学院学术资源优势,深度挖掘法院司法资源,共同深化学术研究,通过联合申报课题、举办研讨会等多种措施,推动理论与实务的深度融合。聚焦成果转化以审判一线为“源头活水”,共同打造创新工作案例、司法案例,将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转化为可推广的学术成果与实务经验,同时借助合作基地平台开展系统化培训工作,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合作成果。

  “此次合作将知识产权强国与院校合作育人的国家战略相结合,既有利于加强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成果产出,也有利于加大高素质法治人才的输出。”刘亚玲对下一步深化院校合作的开展表示期待:一是锚定时代需求,凝聚共育意识。打破传统法学教育壁垒,院校同行,共同为知识产权实践研究和人才培养献力献策。二是整合资源优势,落实共建行动。立足共同目标,发挥各自优势,不断夯实合作基础、加强沟通衔接、完善机制建设,务实开展共建活动。三是深化协同配合,谋求共赢效果。加强协同配合,推动理论和实务教学双向发力、同频共振,争取形成更多合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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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普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开展了“走进法院”案例教学及研讨沙龙活动,组织上大知产学院学生代表,通过“旁听庭审+研讨交流”模式,探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权利冲突、利益平衡问题,学习司法审判逻辑。学生们表示,通过近距离接触真实案例及审理情况,切实体会到知识产权司法实践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受益匪浅。

未来,普陀区人民法院将以本次合作协议签署和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为契机,主动对标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与法治国家建设的战略部署,锚定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时代使命,继续凝聚共识、互力协作,不断加强理论、实践成果以及高质量人才的输出,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研究的高效转化,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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