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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签署合作协议

创建时间:  2020/11/05  杨晓彤   浏览次数:   返回

2020年11月5日,我院文学国院长、李凤章副院长参访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与澜亭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双方合作协议。


律所主任倪民律师介绍了澜亭所的基本情况。澜亭所成立于2004年,本部执业律师五十余人。澜亭所推崇“敏捷于事、温暖于人”的文化,在创造商业价值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致力于搭建利益共享、共同成长、传递温暖的平台。澜亭所不断拓展新业务,作为长三角特殊资产投资联盟成员,在特殊资产处理这个新兴领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致力于将其发展为澜亭所的拳头项目。

倪主任高度评价了上海大学的学生培养质量,指出上海大学法学院历史悠久,所培养的人才专业扎实,善于在疑难法律问题上提出富有前瞻性的见解。澜亭所近年业务突飞猛进,尤其在资产处置领域,也求贤若渴,能为上大学子提供一个实践平台,帮助他们全面认识律师业务,以知识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获取新知。

文院长对教学实践基地的计划表示欢迎。他说,只要是有利于上大法学院的事情,只要是有利于上大学子的事情,就要尽可能地支持,就要尽可能地放手去做。法学是一门实践学科,上大法学院一直也是以培养实践人才为导向。上海大学与澜亭所的合作,未来还有广阔的空间。

李凤章副院长说,法学院同学参与到一线业务来,可以为将来的择业、就业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是宝贵的实践经验;希望澜亭所能为上大学子创造一个活跃的环境,多举办有利于上大学子的活动,也感谢律所对目前已经在实习的两名同学的指导。吕鑫玲,曾经的上大学子,现澜亭所高级合伙人及特殊资产投资部负责人,对目前实习同学所表现出的扎实法律基本功给与了表扬。

双方围绕特殊资产投资领域的相关法律问题及筹建上大法学院特殊资产投资研究中心的相关事宜,展开了热烈深入讨论,双方未来将进一步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深入合作。

除了上海本部的执行主任刘明昊律师、高级合伙人刘阳律师外,参与会谈的还有杭州分所主任鲍乐东、长三角特殊资产投资联盟发起人林清城先生。

会谈结束后,文院长和倪主任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并一同为实习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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