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泮池法学论坛第53期:全面依法治国与文化立法

创建时间:  2019/12/20  侯文婷   浏览次数:   返回

2019年12月19日下午18点30分,上海大学法学院泮池法学论坛第53期在法学院504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文化室原主任朱兵,讲座主题为“全面依法治国与文化立法”。此次讲座由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文学国教授主持。

主讲人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文化室原主任朱兵

首先,朱兵老师介绍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路径,即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要求,2020年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要建设五大法治体系: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其次,朱兵老师强调了文化自信的重要战略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以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科技、经济发展浪潮下,全球一体化的趋势日益突出。二是发达国家借助科技优势,利用全球化的优势,在全球推行其价值理念,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保护自身文化尤为重要。三是文化是一个国家价值追求和道德文明的集中体现,是团结人民鼓舞人民的有力的精神武器,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国家软实力的重要载体。四是我国在高速发展过程中文化建设面临不少挑战,文化安全面临挑战。

讲座现场

接着,朱兵老师简单介绍了文化立法概念、现状和特点。文化立法是指规范和调整文化领域内文化成果的创造、生产、传播、消费、保护、弘扬以及文化促进、服务和管理等的各种社会关系立法。文化立法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建立最权威、最稳定的法律制度和规范,文化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立法具有保障作用、规范作用、保护作用、促进作用和强制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化法治进入新时代。

最后,朱兵老师提出了文化立法面临的形势和要求,以及如何全面推进我国文化立法。我国文化立法的基本思路:建立以宪法为根本,以文化基本法律、专门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主干,以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为补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法律制度框架。重视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在法律制度建设中的作用。加强文化执法、监督和保障工作,为文化发展繁荣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现场同学提问

现场同学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问题以及现实中应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提问,朱兵老师进行了耐心的解答。

本次讲座中,朱兵老师对全面依法治国与文化立法做了详细的介绍,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现象让同学对相关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开拓了同学的视野。在座同学受益良多,最后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图文:庄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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