泮池法学论坛第11期:《法学研究的“坐标系”意识与体系化》

创建时间:  2019/05/17  侯文婷   浏览次数:   返回

12月23日下午三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主任姚佳老师应邀做客泮池法学论坛,在上海大学东区法学院楼504会议室为法学院师生作题为“法学研究的‘坐标系’意识与体系化”的讲座。讲座由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凤章教授主持。

会议伊始,姚佳老师谈到,这次讲座的主题侧重于民商法学方法论的角度,她将结合具体的问题进行讨论。

首先,姚老师介绍了在学术研究中一直围绕着的几个关系,分别是:一、法律和社会系统互动的关系;二、法律规范内部体系化的问题,而该问题来自于法理学与部门法之间的关系,或者是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关系;三、法律文本和法律事实之间的关系;四、法教育和社会法之间的关系;五、立法论和解释问题的关系;六、中国问题和比较法的研究方法的问题。姚老师强调,在一篇可能比较优秀的论文当中,必然是围绕着以上几个关系在讨论。

紧接着,姚佳老师就整个学术界的研究中,其认为比较重要的问题做了讲解。第一个问题是坐标系,即我们所有人都存在于共同的传统的知识体系,在建立体系的过程中,首先要想象一个坐标,而这个坐标应当是在整个知识脉络中非常核心的议题。第二个问题则是每个人要在自己的研究中树立自己的坐标,无论是老师或是学生,对于问题的研究应该是持续深入且成体系的,每研究一个新的问题,投入的成本都是非常大的,因此在研究过程中不能时时更换研究内容。第三个问题则是当写到具体的问题时,同样需要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坐标系,文献综述的内容要能够展现出文章在学术上具有的推动力和生命力。

接下来,姚老师提到文章的创新性有四种新:选题新、论证新、归纳新、结论新。在一篇文章当中,必须得有四个方面,第一是描述,第二是基于描述的分析,第三是论证,第四则是结论。姚老师认为四个方面中“论证”尤为重要,论证需要有可靠的前提、假说,并且要把这些内容的逻辑梳理清晰,且论证的过程远比结论重要得多。

最后,姚佳老师强调,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时,得有理想化的目标以及希望达到的框架,然后不断梳理大纲并构建良好的逻辑关系,如此才能写就一篇成功的论文。

李凤章教授和崔文玉教授等就姚佳老师的发言谈了自己的看法,在场的其他同学也积极提问,与老师进行了互动与交流。

姚佳老师从自己的学术研究经历以及做编辑的角度出发,与大家探讨了学术研究当中的一些问题,为法学院师生们呈现了一场别具生面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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