泮池法学论坛第9期:《民事证明责任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创建时间:  2019/05/17  侯文婷   浏览次数:   返回

12月7日早上9:00,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浩教授做客泮池法学论坛,在上海大学东区法学院楼504室为法学院师生作了题为“民事证明责任制度的理解与适用”讲座。讲座由上海大学法学院史长青教授主持。

会议伊始,主持人史长青教授向与会老师和同学们介绍了李浩教授,并表达了真挚的欢迎和感谢。

接着,李浩教授分别从三个方面向我们介绍了证明责任制度及其适用。

第一方面,探讨证明责任的本质。李教授通过区分立法、司法解释以及学界中对于举证责任、证明责任、举证证明责任这三个概念的不同来表明,客观证明责任才是证明责任的本质。要将证明责任看作是一种裁判规范,发挥其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发挥裁判依据的作用。

第二方面,介绍证明责任的功能。李教授强调证明责任的功能不仅在于它能在诉讼最后关头解决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更体现于它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的“脊梁”作用,并通过对主张责任的分配、划分本证与与反证以及应用证明标准三个方面具体分析了证明责任的主要功能。

第三方面,重点分析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李教授认为应该根据证明责任分配原则、当事人提出的请求权利中所依据的实体法规范,法律要件相关的事实等多个因素来确定证明责任的分配;并通过结合会议伊始提到的案例和问题,以现有法律出发,从证明责任的角度具体分析了这些案件的解决思路与方法。

在李浩教授讲谈完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福华教授作为与谈人进行了发言,他高度肯定李教授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学术贡献,并分享了自己此次与会的心得和感受。

最后,参会同学踊跃发言,积极提问,与李浩教授就证明责任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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