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9:00,为了让同学对自己的专业进一步的了解,法学院在FJ403为2018级全体新生举办了法学院人才培养讲座。本次讲座由芦雪峰副院长主讲,为同学们解读了法学院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芦雪峰副院长从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社会需求、目标实施路径、课程简介及主要教学方法等方面展开了讲座。
培养目标
紧密结合社会需求,践行钱伟长教育思想,为社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公民意识、人文情怀、创新精神、具有比较扎实法学理论基础和分析方法及了解我国法制建设趋势的法学人才;适应并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队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
培养目标的设定顺应学校及社会发展需求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地位和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以及上海大学定位,使法学专业成为上海大学专业体系构成及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开展高水平法学科研活动的重要载体。
目标的实践路径与方案
以通识教育为基础,充分接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课程体系,旨在学生能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训练,培养具有运用法学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以培养学生能力为目标,改革法学教学方法。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法学人才知识结构提出的新的要求,以及上海大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的特点,培养的法学专业本科生不但应该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和较高的综合能力,还应该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注重知识、素质、能力协调发展,在教学过程中要重视道德素质、人文素质、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的综合培养,把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的理念和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思想贯穿、体现在各教学环节中;加强课内外联动培养,通过课外培养拓展提高课内学习的积极性;创新培养模式——法学院国际化实验班,法学院每年面向本科生通选20名英语优秀、法学专业能力及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学生组成实验班,学院为实验班同学在原有课程体系基础上单独开设全英文专业课程主要弥补对于英美法律体系课程的欠缺,从而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人才。
课程简介及主要教学方法
主要包括专业学科基础课和法学专业选修课。主要通过课程教学、模拟实践、专业实践社会调查等几部分教学。
讲座最后,芦雪峰副院长进行总结性的讲话,给同学们提出有关大学学习的建议,并且非常有耐心地解答同学们现场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