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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古思今,以法史之辉照亮前行之路

创建时间:  2020/08/20  杨晓彤   浏览次数:   返回

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在如何对待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的问题上,经历了曲折的历程。从20世纪五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受法律虚无主义、阶级斗争为纲等左的思想影响,传统法律被说成是封建主义的毒瘤,属于被肃清的对象,受到全面的否定。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为篡党夺权,批孔批儒,中国历史被全面歪曲。进入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期以后,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加强,法史研究也取得了重大进展。

从我国第一个国家的产生到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法律一直延续至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也不断地建立健全和完善。实践表明,凡是有建树的学术成果,其成功之处都在于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待和评价传统法文化,注重依据大量的史料得出的结论。中国法制史背后映照的是我国的社会发展史,因此要科学的认识和阐述中国法制史,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认识论。中国历史上任何一种法律和法律制度,都有其形成的深层社会原因,都是为了解决某些社会矛盾,适应时局的发展而制定的。由于历史的发展是曲折复杂的,法律在其发展的进程中因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呈现出极其纷杂的现象,但纵观两千多年的中国法律发展史,从总体上说,“变革、发展、完善”是法律制度演进的主旋律。

恩格斯曾经说过:“历史好像是一个圆,但截取每一段都可能是直线。”直线只是历史的一部分,不是整体,不是真实的全部的发展历程。历史又像是一座大厦,任何光源也不可能照彻每个角落,所以需要从多角度进行研究,只有总体把握与多角度相结合,才有可能揭示中国法制史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法制的历史是复杂的,其多反映出来的社会关系也十分复杂,在学习法制史的过程中,不仅仅要了解中国古代法律的内容,更要深入的了解法律之所以为之的原因,法律为统治阶级在刑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运用的规律性。通过不同的角度对中国传统法制和文化进行正确评价和理解,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进行传承和发扬,才是正确对待中国法制史、学习法史进程的应有之意。

一谦而四益,面对博大精深的法制史,我们需要谦虚谨慎,实事求是,并对当前构建的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提供真实的历史借鉴,这也是中国法制史生命力之所在。也许目前我对这中国法制史的了解还不够透彻,也许还尚不能上升到一个高度去评析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历程,但这几次直播的学习,都使我对中国法制史有了更体系化的了解,我相信随着时间的发展和不断的学习,中国法制史会更清晰的印刻在我的脑海中,我也相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司法实践的进步,中国法制史予以今人的思考会更为深刻。

(文/17123470 郑箫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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