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第二课堂课程学习过程中,我们跟随文学国院长回顾和总结了改革开放的40年,深刻体会我国整体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综合实力的提升,来之不易;通过聆听芦雪峰院长讲述新中国法治70年的历程、轨迹与展望,开始思考站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间节点上,我们作为法学生,有怎样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对于“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有了更深层次的领悟。思考许久,受益良多。
从1949到2019,我们党执政的七十年以来,对于法治的发展始终有着矢志不渝的坚持。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过渡时期法制”到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主义法制”,再到后来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及党的十八大之后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主义法治十六字方针的内涵提升。不同时期的时代特点不同,法治发展的侧重点也相应变化。纵观全局,这些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时时刻刻不忘法治的鲜活证明。
之所以站在今天回望过去,是因为过去的70年的法治发展进程,有助于我们梳理总结新中国70年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而且有利于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与信心,厘清当前法治工作的历史脉络与思路,推动形成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正如芦老师在课程中总结的,我们现在面对的命题是,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之后,应当如何继续发展。在我们现有的大政府小社会的基础之上,如何吸收他国的先进经验,积极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同时使更多社会主体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得到体现。将这个命题拆分来看,主要有两个层次的内容:
一是发展。新中国法治发展70年至今,接下去的路应该怎样走好。我想发展的总方向,早已在历史发展的逻辑中被揭示出来:巩固与提高。以本次疫情为例,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就曾经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这段话,一方面表现出了我国对于依法治国深入到国家治理的每个细微之处的决心,一方面也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做好疫情防控的法治环境建设。这次疫情期间,我国的制度优势所有人都深有体会,这也告诉我们:只有坚持现有法律体系,有效运行;合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注重法治的刚性与韧性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与法治同行,才能取得疫情防控最终胜利。
二是学习。“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法治发展之路,深深厚植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清晰,我们是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但是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明显变化变化,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生态等领域的要求日益凸显。这决定了下一阶段中国的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体现法治道路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绝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仍旧以本次疫情为例,我们国家内部不同地区的法治治理表现不同,不乏一些非常优秀的地区可供学习。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也是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一个契机。面对我们暴露出的短板和不足,可以通过内部学习,推广优秀经验,促进全国治理能力水平的提高。
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正随着新时代法治中国的发展而发生巨大变革,这是我们法治人才培养和成长的一杆思想旗帜,对法治中国有着里程碑的意义,对我们的个人发展也有重大的正面影响和积极作用。作为当代大学生党员的我们,应当铭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学史通经,不忘初心,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青年一代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身为一名党员,一名青年法律人,我义不容辞,并且我为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依法治国、民族复兴的伟大时代而庆幸。未来的中国法治,我愿意成为为之奋斗的一份子。
(文/18721246 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