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次对芦副院长讲授的主题为“新中国法治70年历程、轨迹与展望”的学习,我深刻体会到了法治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法治新则国新,法治强则国强”。
这次的学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新中国的成立开启了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新篇章”、“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正式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法治的全面推进”。新中国的刑法是治国理政的重器,是国家惩罚和预防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利利益的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强大的法律武器。 1979年刑法典首次颁布,体系化地明确了刑事规范。使我国刑事司法办案工作做到有法可依,不再出现主要依靠政策、找不到法律依据的现象,基本上能做到罪刑法定。此后刑事司法文书都要引用法律条文,塑造了刑法身为公法理应的态度。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废旧立新”是所有国家成立之初的迫切需要,我国废除国民党压迫人民的旧法律,创设全新的国家制度与人民的新法律。从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经历了从新民主主义国家到社会主义国家到转变,在这一过渡时期,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宪法,即五四宪法,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的现代国家制度。该宪法在政治、经济、社会主义等方面进行规制,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选举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地方组织法等七部法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体现了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
知史而爱国,中国的发展是由多少前辈如履薄冰地一步步探索着走出来的,作为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的00后,我们更应该明白,作为“生活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幸福的一代,在祖国需要我们担当使命、实现中国梦的时候,我们就应当要需要学习前辈的精神,坚定不移的沿着前辈开辟的道路前行,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富强的国家砥砺前行。
(文/18121407 段泠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