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泮池法学论坛第110期:知识产权与中国式现代化

创建时间:  2023/05/27  袁何惠   浏览次数:   返回

2023年5月19日13:30,上海大学法学院泮池法学论坛第110期在上海大学东区经管楼蔡冠森讲堂顺利举行。本次讲座主题为“知识产权与中国式现代化”,主讲嘉宾为中国知识产权报社党委书记、副社长陈燕,讲座由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袁真富副教授主持,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副院长王勉青以及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徐红菊参与会谈。

主讲人发言

陈燕书记首先从现代化国家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任务出发,提出二十大报告中的高质量发展、科教人才创新、法治建设、文化建设等九个部分均与知识产权存在重要联系,如高质量发展包含企业核心竞争力、现代化产业体系等,科技创新包含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等。因而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主要任务包括法治建设、保护体系建设、支撑创新体系建设、运用体系建设、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建设、人才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

随后陈燕书记具体分析了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发展的关系,通过讲解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理论基础、经济学基础、情报学基础等,指出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并据此创新性的提出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中的角色,即“四大员”,创新决策的辅导员、创新过程的领航员、创新成果的护航员以及市场竞争的战斗员。陈燕书记进一步通过对日立公司与南方汇通案、宝洁公司并购吉列专利组合、西门子标准相关专利布局等具体案例的解读,论证了对知识产权信息的充分运用具有辅助决策、帮助产业布局、获取经济收益等重要作用,知识产权制度是各国保护智力成果、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措施。

与谈人发言

在评议与交流环节,王勉青教授和徐红菊教授依次做了与谈发言。王勉青教授指出知识产权本身是制度,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技术创新发展的重要地位毋庸置疑。但在技术发展到一定高度,国内技术与国外技术产生剧烈冲突的情况下,对知识产权本身进行制度创新和更深层次的挖掘,辅佐我国现代化的发展也是必不可少的。徐红菊教授提出知识产权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中的三个作用层次:一是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二是在世界百年未有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背景下,确立知识产权的现实定位;三是考虑运用知识产权解决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推动知识产权公共属性的发展。

王勉青教授

徐红菊教授

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图文:黄昱坤 潘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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