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上海大学2021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服务”认定实施细则

创建时间:  2020/09/24  李薇玲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上海大学2021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志愿服务条例》及上海大学团委《上海大学2021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服务”认定指导意见》,现制定我院志愿服务项目认定的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认定细则

志愿服务认定分以下级别:国家级、省市级、校级院级及疫情防控专项。其中,国家级,如:进博会、“挑战杯”等全国或国际科技创新类赛事志愿者等;省市级,如:省市级学术论坛志愿者等;校级,如:科技馆(自博馆)志愿者、樱花节志愿者、献血志愿者(含无偿献血)、迎新志愿者、春运志愿者、智力助残志愿者等;院级,如:法治文化节志愿者等。考虑到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志愿者所作的服务,特单列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专项,参考国家级基础分值认定。

所有志愿服务活动级别以证书盖章单位级别认定

分值设定:

获得国家级志愿服务证书的,得85分;获得国家级志愿服务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加15分。

获得省市级志愿服务证书的,得70分;获得省市级志愿服务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加10分。

获得校级志愿服务证书的,得50分;获得校级志愿服务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加5分。

获得院级志愿服务证书的,得30分;获得院级志愿服务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加2分。


        院级志愿服务列表

序号

内容

1

法治文化节志愿者

2

上海火车站志愿者

3

校友活动志愿者

4

学院学业发展指导中心组织的志愿者

5

学院团委组织的志愿者

6

学院认定的其他志愿者

上述志愿服务活动取最高值,不累计。


二、工作流程

1.9月25日17:00前,学生提出申请,提交大学期间志愿服务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两份复印件至公建华老师。

2.学院组成认定委员会对学生志愿活动进行审核、认定。

3.院系团委于9月27日16:00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对各院系志愿服务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学院。

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共青团上海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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