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芦老师讲解的“新中国法治”第二课堂的学习,我认识到,在源远流长的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近代以来,法治一直是中国人孜孜以求的梦想,然而,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缺乏建立现代民主与法治的社会基础和现实条件,残酷的现实使旧中国一直停留在落后法治环境中。直到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为我国真正实现民主、走向法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的70余年里,党坚定不移地主张法治与民主,党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总结出许多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推动形成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过渡时期法制”到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主义法制”,再到后来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及党的十八大之后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后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主义法治方针,体现了党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说明了在任何时期的治国理政都离不开法治。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在当代中国,法治是我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旨在把国家和社会生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之中,实施有效规则之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提出要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的法治建设在改革中发展,走出了一条自主型的中国法治改革之路。
生活在法治国家,我们每位公民都要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国家合法权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作为新一代的青年同志,我们承接着建设祖国、建设社会的使命,除了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之外,我们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维护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法治基本原则,在依法行使自身的政治权利的同时,勇于同破坏法治中国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行为和言论作斗争。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应当努力学好专业知识,在思维中形成全面而系统化的法律体系,善于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和谐、公民的合法权益,争做新时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青年,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
(文/17123652 孟昕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