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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新中国法治史,做新时代奋斗人

创建时间:  2020/08/24  杨晓彤   浏览次数:   返回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爱国主义教育,芦雪峰老师在7月17日开展了以学习新中国史为主题的讲座,作为学院四史教育全覆盖的重要内容。

讲座内容涵盖新中国七十年来的法治发展历程、轨迹及对未来的展望。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芦雪峰老师分别从新中国建立初期开启的中国法治现代化道路、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正式提出以及新时代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四部分展开讲述。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为我国真正实现民主、走向法治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共产党执政70年来,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过渡时期法制”到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主义法制”,再到后来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及党的十八大之后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主义法治十六字方针的内涵提升,我们党越来越深刻认识到,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都在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从世界历史上来看,国家的强盛往往是也是与法治相伴而生的。

对法律发展史的梳理,离不开对法律体系的探讨。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家,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不仅对中国法治文明的发展,也对周边国家的法治发展起到了引领的作用。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自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包含多方面的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芦老师提到,在十九大报告中,仅“依法治国”这一个词就出现了十九次,而“法治”这个词出现了三十三次之多。这也正是凸显了“依法治国”在新时代,在未来的中国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冶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和现实出发,借鉴世界先进的法治经验,对中国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它既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划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执政党对中国法治经验的理论追求与升华。当下,我们可以以在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为契机,把实施好民法典作为抓手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我们要充分认识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以推动民法典实施为重要抓手,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新中国七十年法治发展是一个承前启后、与时俱进、整体发展的历史过程。抚今追昔,展望未来。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此次芦老师带领我们回顾了新中国七十年法治发展的渐进历程,不仅有助于我们梳理总结新中国七十年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而且有利于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与信心,厘清当前法治工作的历史脉络与思路,推动形成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中国法治这一路走来,披荆斩棘、筚路蓝缕。进入新时代,中国法治的使命艰巨、重任在前。我们将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不断开创中国法治的新征程与新境界。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更应贯通学思践悟,做到奋发有为,让初心薪火相传,把使命勇担在肩。

(文/19721077 包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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